发布日期:2019-05-28
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
2018年全国29个省(直辖市)的
182所高校或单位大幅撤销489个学位点
包括部分博士学位授权点
此外,共有28个省(直辖市)的
147所高校或单位增列了218个学位点
其中黑龙江省撤销了26个学位点
增设8个学位点
学位点被撤销,在读学生怎么办?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规定进行。
办法规定
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省(区、市)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
此外,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需聘请不少于1/2本省(区、市)以外的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后,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3年内实行有限授权,须停止招生,但保留对已招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权。3年期满后完全撤销授权,仍未毕业研究生由学位授予单位转由本单位其他学位授权点培养并授予学位,或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位。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编辑:聂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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